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坐落于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。
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54年,截至1968年,共培养研究生68名。1978年,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复。1981年实施学位制度以后,经国务院批准,兰州大学成为首批具有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。从此,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步入了健康发展的新时期。2000年6月,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试办研究生院,2004年5月,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正式建立研究生院。
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,是国家“985工程”和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之一。学校创建于1909年,始为甘肃法政学堂,1928年扩建为中山大学,1945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。2002年和2004年,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院、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兰州大学。
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兰州大学将以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、研究型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,秉承“自强不息、独树一帜”的校训,弘扬兰大精神,强化开放意识,注重内涵建设,提升教育质量,为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、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兰州大学研究生专业有经济学、物理学、通信工程、行政管理等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比较前沿的专业。
拓展资料:
该校是甘肃省唯一一所985和211学校。学校有五十三个硕士专业,涵盖人文社科到自然科学。
兰州大学研究生学院教学风气严谨,经常组织学校的教师开展思想政治专项学习,为提高兰大研究生学院老师的能力起到了关键作用。
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。考生被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、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。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,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。
